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一、收费依据:中国城市规划协会《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)(全文附后)。 二、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。 附件: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: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,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,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,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《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》,现发至各会员单位,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。 附:《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》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一、2001年国家计委《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1]1218号)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、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《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》,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。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,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,制定了《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本《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。 二、参照本《意见》计算规划设计费时,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、地区差异、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,乘以0.8—1.5的调整系数。 三、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,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。 四、本《意见》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、深度的要求而制定,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、深度,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。 五、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(含电子文件),应由委托方提供。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,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。 六、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(含论证材料)15套,规划文本6套,彩色图纸一套。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,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。 七、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。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,应支付相应费用。 八、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。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,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%作为定金;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,支付40%的规划设计费,提交全部成果时,结清全部费用。 九、本《意见》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。 一、城市总体规划 注:1、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,按照《城市规划法》所规定的特大城市、大城市、中等城市、小城市的标准区分,不含乡镇规划。 2、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。 3、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,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。 4、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。 5、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,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%计费 6、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。 7、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,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,应单独计费。计费为:特大城市30万元/每个,大城市20万元/每个,中等城市15万元/每个,小城市10万元/每个。 8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,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:现状调研阶段30%,方案阶段40%,成果制作阶段30%。 9、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,委托单位组织的,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;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,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。 二、分区规划 注:1、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,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。 2、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,按照城市新区计费。 3、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。 4、编制分区规划,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:现状调研阶段20%,方案阶段50%,成果制作阶段30%。 三、详细规划 1、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:1、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,如增加分图则,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/公顷。 2、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,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/公顷。 3、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。 4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,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:(1)建成区:现状调研阶段30%,方案阶段40%,成果阶段30%;如果增加分图则,工作量划分比例为:现状调研阶段25%,方案阶段40%,成果制作阶段35%。(2)新区:现状调研阶段15%,方案阶段50%,成果制作35%;如果增加分图则,工作量划分比例为:现状调研阶段15%,方案阶段45%,成果制作阶段40%。 2、修建性详细规划 (1)居住区 注:1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。 2、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。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,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。 3、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、模型等,则费用另计。 4、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,委托方应增加30%的规划费用。 5、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,则增加50%的规划费用。 (2)城市一般地段 注:1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。 2、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。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,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。 3、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、模型等,则费用另计。 4、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,则增加50%的规划费用。 (3)城市重点地段、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注:1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; 2、大专院校、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。 3、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。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,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。 4、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、模型等,则费用另计。 5、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,则增加50%的规划费用。 (4)公园、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注:1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。 2、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、模型等,则费用另计。 四、风景区规划 (一)、风景区规划大纲 注:1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。 2、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。 (二)、风景区总体规划 注:1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。 2、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。 3、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,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。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。 (三)、风景区详细规划 注: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。 五、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、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,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%收取;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,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%计取。 2、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,则按20万元计费。 六、城市体系规划 注:1、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。 2、都市圈、城镇群等类似规划,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。 3、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,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,应单独计费。计费为: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/每个,特大城市为25万元/每个,大城市为20万元/每个,中等城市为15万元/每个,小城市为10万元/每个。 4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。 七、环境景观规划 1、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、城市街景景观、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。 2、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%-40%收取规划设计费。 3、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,按公园、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。 4、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。 八、城市设计 1、单独编制城市设计,其计费为: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%-50%收取;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%-80%收取。 2、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,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,增加30%-50%的规划设计费。 九、小城镇总体规划(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) 1、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,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。 2、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/平方千米计取。 3、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。 4、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。 5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。 6、如果进行专题研究,应单独计费,计费为5万元/每个。 十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、排水、供热、燃气、防洪、消防、电力、电信、环卫、抗震、人防、环境保护、绿地系统、道路工程、轨道交通、城市竖向、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。 注:1、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。 2、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。 3、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。 4、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,可采用插入法计算。 5、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,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,乘以1.1-1.3的系数。 6、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,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:排水、防洪为1.1;抗震、人防为0.8;电力、电信、地下空间为0.9;排水、道路工程为1.2;环境保护为1.0(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.5);其它为1.0。 7、城市综合防灾规划,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.5的系数。 十一、景观部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取费标准 (2003年7月) 设计费据可规划用地面积为参考 5平方公里以下项目:9.5万元/平方公里 6-10平方公里项目:9万元/平方公里 11-20平方公里项目:8.5万元/平方公里 21-30平方公里项目:8万元/平方公里 31-40平方公里项目:7.5万元/平方公里 41-60平方公里项目:7万元/平方公里 61平方公里以上项目:6.5万元/平方公里 Ø 设计工作可分两个阶段,各阶段工作所占比例为: 控规概念性方案阶段为60%;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为40%。 Ø 各阶段成果: 控规概念性方案阶段:用地现状分析(建筑、植被、水文等)、土地使用规划图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(地块边界、指标、保留建筑、公共设施位置)、道路规划(道路走向、线型、断面、主要控制点标高、停车场及其它交通设施用地界线)、景观规划、市政工程规划图;汇报方式为草案汇报或电脑演示。 (此阶段包含2-3次汇报及修改)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:用地现状图、区域位置图、土地使用规划图、地块划分编号图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(地块边界、指标、保留建筑、公共设施位置)、道路交通规划图(道路走向、线型、断面、主要控制点标高、停车场及其它交通设施用地界线)、市政工程规划图、拆迁图、绿化规划图、景观规划;提供A3规划文本六份。 修建性详细规划取费标准 (2005年3月) 设计费据可规划用地面积为参考 5公顷以下项目:15万元/公顷 6~10公顷项目:10万元/公顷 11~20公顷项目:7万元/公顷 21~40公顷项目:4万元/公顷 41~60公顷项目:3万元/公顷 61~80公顷项目:2.5万元/公顷 81~100公顷项目:2万元/公顷 101~200公顷项目:1.5万元/公顷 201~400公顷项目:1.2万元/公顷 401~800公顷项目:0.8万元/公顷 801-1500公顷项目:0.6万元/公顷 1501-2500公顷项目:0.5万元/公顷 2501-4000公顷项目:0.4万元/公顷 注:若在概念性规划方案阶段之前需要项目策划工作,则设计费需增加项目总价的15%。 Ø 设计工作可分两个阶段,各阶段工作所占比例为: 修规概念性方案阶段为60%;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为40%。 Ø 各阶段成果: 项目策划内容:描述策划内容的插图、造价估算、演示光盘。 修规概念性方案阶段:规划说明、规划总平面图、功能分区图、景观分析图、交通分析图、主要建筑风格示意图片、表达规划概念的示意图片;提交彩色图板一套;汇报方式为草案汇报或电脑演示。(此阶段包含2-3次汇报及修改)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:规划说明书、区位关系图、规划地段现状图、规划总平面图、景观系统规划、道路交通规划图、重点建筑概念性示意、竖向规划图、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、经济技术指标、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各类分析图、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工作模型或透视图、重点地段设计意向;提交彩色图板一套及A3规划说明图册二份。 酒店及度假设施概念性规划取费标准 (2003年7月) 设计费据可规划用地面积为参考 5公顷以下项目:18万元/公顷 6~20公顷项目:15万元/公顷 21~40公顷项目:13万元/公顷 41~60公顷项目:10万元/公顷 61~100公顷项目:7万元/公顷 101~200公顷项目:5万元/公顷 201~400公顷项目:3万元/公顷 401~800公顷项目:1.7万元/公顷 注:若在概念性草案阶段之前需要项目策划工作,则设计费需增加项目总价的15%。 Ø 设计工作可分两个阶段,各阶段工作所占比例为: 概念性草案阶段为60%; 概念性最终成果阶段为40%。 Ø 各阶段成果: 项目策划内容:描述策划内容的插图、造价估算、演示光盘。 概念性草案阶段:概念性规划草案、用地布局图、概念性建筑设计平、立、剖面图、景观分析图、交通分析图、表达规划概念的示意图片;汇报方式为草案汇报或电脑演示。 概念性最终成果阶段:规划简要说明、概念性规划总平面图、用地功能图、概念性建筑平、立、剖面图、景观分析及示意图、交通分析及示意图、主要景点效果图;提交彩色图板一套及A3说明图册二份。 景观设计取费标准 (2005年11月) 设计费按景观面积计算 温室项目:200元/平方米 屋顶花园项目:70元/平方米 5万平方米以下项目: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报总价 6~10万平方米项目:35元/平方米 11~20万平方米项目:30元/平方米 21~40万平方米项目:25元/平方米 41~60万平方米项目:20元/平方米 61~80万平方米项目:15元/平方米 81~100万平方米项目:10元/平方米 101~200万平方米项目:8元/平方米 20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:5元/平方米 Ø 景观设计工作可分三个阶段:方案设计阶段35%; 初步设计阶段30%; 施工图设计阶段35%(包含施工期间现场配合)。 Ø 各阶段成果: 方案设计阶段:设计说明、景观方案总平面图、分析图(景区分布图、功能布置图、空间及场所分析图、交通分析图)、主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图、主要景点透视图、园林小品示意图片及景观设计示意图片;提供彩色图板一套及A3图册两份。 初步设计阶段:设计说明、景观初设总平面图、局部景区放大平面图、剖面图、园林小品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植物配置图、竖向图、景观给排水初步设计平面图;提供A3图册两份。 施工图设计阶段:设计说明、总平面图、局部景区放大平面图、放线图、种植图、铺装图、竖向图、景观照明配电图、水景动力配电图、景观给排水图、景观详图、植物名录;提供图纸八份。
有点早的资料,也分享下,毕竟设计费已经十年没涨了,还是有参考价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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